本书目录导读:
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,社会管理创新成为提高政府治理能力的重要途径,政府信息公开作为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组成部分,对于提高政府透明度、保障公民知情权、促进社会和谐具有重要意义,本文以《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为例,从社会管理创新视角下对政府信息公开问题进行研究。
书名:《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
作者: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
出版社:中国法制出版社
出版时间:2008年5月1日
《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是我国首部专门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法规,自2008年5月1日起施行,该条例旨在推进政府信息资源的公开与共享,保障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,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。
《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共分为八章,具体内容包括:
第一章:总则
规定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原则、适用范围、职责分工等。
第二章:公开的主体和范围
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的主体,即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;规定了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,包括政府信息的公开、查阅、复制、获取等。
第三章:公开的方式和程序
规定了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,如政府网站、新闻媒体、公告栏等;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的程序,包括主动公开、依申请公开等。
第四章:不予公开的信息
规定了不予公开的信息范围,如国家秘密、商业秘密、个人隐私等。
第五章:公开的监督和保障
规定了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和保障措施,包括监督检查、责任追究等。
第六章:法律责任
明确了违反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法律责任,包括行政责任、刑事责任等。
第七章:附则
规定了《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的施行日期、解释权等。
第八章:特别规定
针对不同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,作出了特别规定。
《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的实施,对于推动我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有重要意义,在社会管理创新视角下,政府信息公开不仅是政府工作的需要,更是提高政府治理能力、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途径,本文通过对《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的研究,旨在为我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有益的参考。